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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近七成节能灯 五成LED球泡灯不合格

www.ijjnews.com   南方日报  2014-04-02 10:33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通报称,该局近日委托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节能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LED球泡灯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样检验。节能灯共抽取了15家生产企业生产的16款样品,经检验,5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1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68.75%;LED球泡灯共抽取了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款样品,经检验,15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5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

  据介绍,MLSLED球泡灯(暖白)、尚进LED球泡灯(节能型6W)、索日2U电子节能灯菊系列(超亮)等标称品牌商品以及欧亿达科技、雷斯诺照明、金典照明电器厂等著名厂商生产的产品均榜上有名。

  号称节能灯其实不节能

  据了解,国家近年来鼓励使用节能环保产品,并为之出台了相关的补贴政策,节能灯相对传统照明灯具以其节能环保日益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但由于节能灯市场准入门槛低,工艺较简单,产品质量良莠不齐,许多消费者无法识别其优劣。

  广州市工商局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节能灯主要存在产品标志、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灯功率、能效等级等方面的问题。这不但有影响人体健康的可能性,甚至很有可能会导致发生触电危险,给消费者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南方日报记者发现,节能灯的不合格率高达68.75%,其中有11款商品的能效标识不符合CEL-005实施规则要求,也就是说,这些市场上的节能灯号称节能,但实际与其不相符合。专家提醒,购买产品时应注意保存发票、购物小票等相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或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时,可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或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

  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能效标识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如下:一是产品铭牌规格型号与能效标识不一致,二是产品标称功率与能效标识不一致,三是能效标识尺寸达不到标准要求,四是实测初始光效达不到所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要求,五是实测初始光效达不到所标注的初始光效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小企业其技术研发水平较低,产品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要求。同时,企业对能效标识了解不够,甚至不重视,导致了能效标识不符合要求。

  有2款商品的标志没有标注电流信息,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原因可能是生产厂家对标准理解不透彻,标志信息不全容易引起安装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容易误导消费者。

  此次抽检中,有2款商品的机械强度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这2款不合格商品在进行扭矩试验过程中,灯头与灯体发生分离,导致消费者在更换时,如没有按照正确的安装方法操作,可能将商品扭坏导致触电事故,危及消费者的安全。

  LED球泡灯30元以下产品质量很难有保证

  广州工商对LED球泡灯共抽取了18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0款样品,经检验,15款样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15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

  据介绍,有12款商品的标志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由于生产厂家对标准理解不透彻,其中5款没有按标准要求在商品上标识该灯的额定电压、10款没有按标准要求在商品上标识该灯的额定频率、6款没有按标准要求在灯上、或在包装上、或在使用说明书上标明灯在使用时应遵循的特定条件和限制,例如灯是否适用于可调光线路中的符号。标志信息不全容易引起安装和使用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容易误导消费者。

  有7款商品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不符合要求。这7款商品在相对湿度为95%、温度30℃潮湿箱中置放48h后进行4000V(7款商品均为HV型,220V-250V)、1min的介电强度试验中击穿,可能使用了质量较差的绝缘材料或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足而导致击穿,对使用者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安全威胁。

  业内人士介绍,国内LED灯具市场杂乱无章,30元以下的产品基本不可靠,这也正是阻碍LED灯具普及的重要原因。目前LED市场企业多而散,品牌可能多达上千个,但真正值得信任的品牌并不多,业内专家称:“30元以下的产品质量很难有保证。”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成希

  实习生魏婷

标签:节能灯
稿源: 南方日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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