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网友欲强留过夜 女子为脱身报假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4-01 08:30
晋江新闻网4月1日讯 女子与男网友见面,玩耍一天后,男网友要求她陪过夜,不然就要平分当天花销,女子为脱身谎报警称被抢劫。
湖南女孩江某打工之余喜欢上网聊天。3月30日,她应约与一名在网上认识半年的男网友何某在罗山见面。
当天,两人聊得非常开心,从罗山一直玩到陈埭,逛街、购物、吃饭、K歌……其间,两人在陈埭江头一起唱歌时,何某就借着几分酒意向江某提出要一起过夜,江某当场拒绝。
唱完歌后,何某又邀江某出去散步,在一偏僻处,何某再次要求江某陪他过夜。见对方色心已起,江某立即决定回工厂。
这下何某不乐意了,跟江某摊牌说,这一天他花了2000多元,既然江某不肯跟他过夜,他也不当这个“冤大头”,江某必须出自己花掉的那一部分钱,即2000多元的一半。
江某不同意,又无法脱身,只好报警称自己被抢劫。当晚10时许,陈埭警方赶到现场时,看到何某还不停地跟江某说话,觉得这不是一起抢劫案,于是将双方带回派出所。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后经调解,双方表示不会再因这件事起纠纷。记者_陈竹 通讯员_张金坛 高鸿 姚子锐
标签:过夜|脱身|报假警
分享到:
相关新闻
- 女子丢包怕男友责怪 谎报警情被拘留10日2014/03/13
- 小学生一日三报假警 浪费警力 影响警情责任大 2014/03/09
- 想让警察帮忙 两男子“天真”报假警2014/02/27
- 后悔卖掉儿子 情侣策划报假警被民警识破2014/02/24
- 报复工厂 小伙报假警被拘留2013/12/30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