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清明将至 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严惩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30 10:12
  

  晋江新闻网3月30日讯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大多数市民都会到郊外祭奠祖先,悼念故人,寄托哀思,追忆逝者。悼念亲人无可厚非,但在祭祀活动中,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污染,还给森林资源造成了很大威胁。

  晋江市防火办提醒,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部门将从重从快严惩肇事者,并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一经查实,一律行政拘留,并赔偿林木损失;造成过火有林地面积达30亩,或造成林木损失500元以上,一律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晋江市防火办也提供了一些泉州地区发生的案例,希望起到警示作用。

  提倡文明祭扫 严防山火发生

  案例警示录1:2011年4月5日下午2时许,涂岭镇涂岭村人林某某(男)到其村后山扫墓引发森林火灾,4月6日被泉港森林派出所抓获。经调查林某某用打火机点香插在坟边,后该香引燃墓地周边杂草,引发森林火灾,经司法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为8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533元。2011年7月21日经泉港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警示录2:2011年4月3日14时许,潘某起在马甲镇梅岭村虎仔山作清明扫墓时,烧金纸不慎引发森林火灾。潘某起的行为违反了洛江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被依法处予行政拘留三日。

  案例点评:每年清明节前后,上坟祭祖、悼念亲人几乎是每个家庭都要进行的活动,但在祭祀中,长期以来形成的点香烛、烧纸钱行为,却给森林资源造成了极大威胁。

  防火要点:在禁火令发布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市民一定要杜绝在野外用火,同时不要将火种带入林内,进入林区的市民有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的义务。在森林火灾高发期,希望市民能运用鲜花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的方式来悼念亲人,摒弃燃放烟花爆竹、燃烧纸钱等陋习,自觉保护珍贵的森林资源。

  记者_罗丽萍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