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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出台规定 重奖举报违法排污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30 09:47
  

  晋江新闻网3月30日讯 日前,安海镇政府出台《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规定》,此举将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晋江市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海镇《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结合安海镇具体实际制订。

  按照《规定》,有奖举报范围包括:不经过污染防治设施处理,超标排放废水;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擅自拆除、停运、闲置污染防治设施,造成工业废水超标排放等六种偷排行为。

  《规定》明确,举报人除获得晋江市政府给予的奖励资金外,安海镇政府将按照举报种类,再给予不同标准另行追加奖励(3000元~5000元),举报人如果能够提供确实有效线索,最高共可获得8000元奖励。

  为建设生态型水域,晋江市树立整治“一盘棋”和“全流域”治理理念,今年将集中力量、系统地开展辖区内南低干渠(海烟沟)等六条流域综合治理,有效解决市民重点关注的流域污染问题。其中,涉及安海的有可慕溪、坝头溪。此外,按照《晋江南安跨境流域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安海镇正着手整治涉及的下洪溪等流域,并推荐辖区内的候厝溪参加泉州“赛水质”活动,切实改善水质状况。

  “生态修复既要还‘旧账’,又不欠‘新账’,力争通过3-5年的综合整治,为安海人民留下一片青山绿水。”安海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机制,采取“防控、巡查、整治、打击”等综合措施,集中整治重点行业、流域、区域的污染问题,切实提高综合监管水平。

  据悉,安海镇将划定生态水域(饮用水源)保护红线,加快制订区域内水域治理整体规划,明确整治目标和阶段任务,加快推进生态水域建设,确保水域环境“一年有改善、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

  记者_胡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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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舒颐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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