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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分期改造石头房 争取5年内改造25个片区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4-03-28 10:41
  

 

东南网3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昨日,丰泽区委、区政府下发《丰泽区加快推进石结构房屋改造五年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石头房改造将分期分批实施,其中新前社区、新铺社区、南埔社区等3个石结构房屋片区改造,纳入今年丰泽区石头房改造试点。计划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全区范围石结构等危旧房屋改造工作。

计划还列出丰泽5年内25个石结构房屋成片改造区。

位于成片改造范围内,分为三种情况处理:

1.如是5年内政府拟启动实施改造的石结构等危旧房屋,原则上采用货币补偿和就地就近安置。

2.如是5年内不会启动实施改造的石结构等危旧房屋,经鉴定存在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由业主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供拆迁安置书面承诺,即在所属片区统一改造时应无条件服从政府的拆迁安置,原则上按原层数、原面积予以审批翻建,经社区、街道审核,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向泉州市城乡规划局申请翻建手续。

3.如是5年内不会启动实施改造、经鉴定存在居住安全或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业主无意向或无法申请自行翻建的,由政府进行提前拆迁安置或收购。

丰泽区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未列入成片改造范围内的石结构等危旧房屋,允许就地翻建(以拆除重建为主)。如业主无意向或无法申请自行翻建的,由政府提前拆迁安置或收购。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建或未按照批准的指标进行建设的,均认定为“两违”,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拆除。

计划提出,石结构房屋改造,将设置片区改造指挥部,指挥部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同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石结构房屋改造,不断摸索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各相关街道、社区要结合美丽社区建设,统筹做好石结构房屋改造。

标签:丰泽区|改造|石头房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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