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女子身陷传销窝点 上街购物借机逃脱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27 08:48
  

  晋江新闻网3月27日讯 外出寻找工作,不想却被骗进传销窝点无法脱身,后来,被困女子刘某借上街购物时机报警求助成功逃脱。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法院获悉,此前负责“看管”刘某的女子唐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去年7月25日,刘某外出寻找工作,一男子告诉她,可以帮忙找个“轻松而来钱快”的工作。刘某随后跟男子来到池店旧铺村一出租房,没想到,这里竟然是一个传销窝点。

  在出租房里,女子唐某整天跟着刘某,对她进行“洗脑”。唐某称,他们正在运作一项“生物工程”,只要投入一定资金,以后就可以获得丰厚回报。刘某很快意识到,这是一个传销骗局,她一直想着如何逃脱。不过,唐某等人整天“看管”着,形影不离。

  当月29日,刘某谎称要到街上买东西,唐某等人跟着一起逛街。在一家服装店试衣期间,刘某突然跑出求助,热心人帮助报警后,刘某成功逃脱。后来,唐某在传销窝点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一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据此对唐某作出上述判决。记者_胡志法

标签:传销|购物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