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法国男子蜗居15年 获1万欧元居住损失费(图)

www.ijjnews.com   环球网  2014-03-26 09:48
  
男子蜗居15年套房

  法国欧洲时报网3月25日报道称,法国首都巴黎11区初审法庭24日判处1名1.56平方米套房的房主及管理该套房的房地产经纪公司Riberoux共同向房客支付1万欧元(约合人民币8.57万元)居住损失费,以及1000欧元“精神损失”费。

  据法新社报道,涉事套房约4平方米,屋顶很陡,根据相关计算原则,居住面积仅1.56平米,没有淋浴、没有厕所,只有一个简单的盥洗盆。房客在这间套房生活了15年,每月房租300多欧元。律师若弗卢瓦称这是一桩涉及住房条件差的案件,并打破了纪录。他要求房主退还5年的房租,约1.9万欧元,并支付5000欧元精神损失费。

  据悉,若弗卢瓦的委托人通过一家房地产公司找到这套住房。随后这套住房的管理委托转交给了其它公司,Riberoux是最后一家。2013年10月庭审时,房主的律师把责任完全推到房地产公司身上,并称房主承认自己有错,但她是委托房地产职业人士出租的,后者应当承担责任。

  报道指出,根据2002年1月30日的政令,符合规定的住房居住面积必须超过9平方米,天花板下的高度要超过2.2米。这样,居住空间至少达到20立方米。(记者王莉兰)

标签:
稿源: 环球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