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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掉钱分钱”陷阱骗他人银行卡 男子获刑10个月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24 10:48
  

  核心提示:张某在路上发现有人掉钱、捡钱,心生贪念。他本来以为天上掉下馅饼,哪知骗子一唱一和,他自己陷入了他人设计的骗局。事后,张某后悔莫及……

  案情回放

  掉进骗子陷阱银行卡内5000元被取走

  去年7月29日上午,邵某伙同邓某经事先预谋,各自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晋江市五里工业园区,见到张某独自在路边行走,便尾随其后。

  待时机成熟时,邵某在路前方假装掉了一个装着钞票的纸团。这时,串通好的邓某从旁边走过来,假装捡到这个纸团,后以见者有份为由,积极邀请途经该处的张某一起分钱。

  看到张某有点动心、犹豫不决时,“丢钱”的邵某便骑着摩托车折回原地假装找钱,他后来以怀疑张某捡到钱为由,要求张某拿出他的银行卡前往ATM机查账,证明没有将钱存入卡内。

  在这个过程中,串通好的邓某在旁边假装积极配合邵某的检查,趁机把捡到的纸团塞进张某的口袋。而后,邓某主动请缨,要求跟随邵某前往银行查询账户,并让张某原地等候。随后,邓某和邵某搭上摩托车直接离开。张某此后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他后来发现,自己银行卡内的5000元已被冒名取走……

  后经审理查明,邵某以这种“掉钱、捡钱、分钱”的方式诈骗他人银行卡,并持卡冒领钱款,案发前,在其他地方已作案4起。

  晋江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邵某结伙以诈骗手段骗取他人信用卡后冒用他人身份使用信用卡,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邵某此前曾被判刑,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邵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_胡志法

  法官点评

  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上当受骗

  从这起诈骗案分析,捡包分钱诈骗犯罪分子一般2人以上组成诈骗搭档,和以往在路上骗取市民现金、首饰不同,他们手段有所翻新,转而骗取市民的银行卡并获取密码,将市民的存款骗取一空,侵财的数目更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此案中的邵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已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我们应该意识到“天上不会掉馅饼”,此类路上丢包诈骗案件都是几个骗子演“双簧”,忽悠人上钩。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路上看到有人设棋局,故意搭话套近乎,不要贪图小利,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尽可能稳住骗子,并将拾到的东西送到派出所或拨打110报警。万一上当受骗,也应该在第一时间报警,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进行追查,挽回经济损失。(晋江市法院陈晓颖)

标签:诈骗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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