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被拘照领工资? 回应:当事人已停职停薪
今年1月份的村干部工资公示单上,还有潘某松的名字,村支书称,这是补发2011年和2012年欠的工资
东南网3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董加固 陈邵珣 吕波 文/图)涉嫌窝藏、包庇罪的村干部,被刑拘大半年了,还依旧在当干部,领工资?昨日,带着村民的疑问,记者来到永春县达埔镇东园村。永春县委组织部、达埔镇政府、东园村委会回应,当事人潘某松目前已停职停薪,因信息传递不对等不及时,以及一些过错的工作,才引起村民误会。
潘某松在东园村当村干部20多年,负责计生、征兵等工作。
记者从永春县公安局及东园村村党支部书记吴荣生处获悉,1997年左右,潘某松的小舅子潘某强在广西与人打群架,导致一人死亡,潜逃至东园村后,潘某松为他更改了身份证、户口等信息,让他找到工作。去年7月,潘某强身份败露被抓,后移交广西警方。潘某松夫妻则被永春警方带走配合调查,后因涉嫌窝藏、包庇罪被刑拘。1个月后,潘某松因肝硬化办理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已到起诉阶段。
东园村委会门口的村务公示栏,张贴着各种材料,包括工作通知、计生、卫生防疫、资金使用情况等。然而,今年1月10日,公示栏内张贴的有关村干部的工资公示单和目标管理情况公布表,却仍然出现潘某松的名字,他被发放450元工资,以及被安排“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此事引起村民质疑,“潘某松不是被抓了,怎么还保留共产党员身份?甚至还依旧在当干部,领工资?”
吴荣生回应,取保候审后,潘某松主动辞职,村里给他办理了停职停薪。昨日,永春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证实,潘某松已停职停薪,但还没有开除党籍,要等法院判决结果。达埔镇党委郭书记称,镇里还没有接到公检法部门的书面或口头通知,“案子还没判,他还没定罪,我们没有依据”。
那么,为何公示单里还显示潘某松“领工资”和“被安排工作”?吴荣生称,2011年和2012年,村干部工资有几个月没发下来,这450元是补发给潘某松的,因为要财务公开,所以制表公示。吴荣生也否认“安排工作”一事,称潘某松取保候审出来后,有些工作要交接,毕竟他当了20多年的村干部,业务熟,平时偶尔也会私下请他过来帮忙,“目标管理情况公布表,依然有他的名字,我们确实存在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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