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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新农合大病保障:多给农民一些“保命钱”

www.ijjnews.com   福建日报  2014-03-20 10:43
  

管好用好农民“保命钱”

新农合是农民的保命钱。近年来,新农合政策越发普及,新农合保障体系日趋完善。农民以往受制于经济能力而积压的就医需求也被释放出来,使得新农合资金使用速度明显加快,部分县市新农合资金出现吃紧现象。

如何管好用好农民的“保命钱”?近日出台的《关于做好2014年新农合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两个新举措:一是推进设区市统筹新农合,二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省卫计委农村与社区卫生处相关负责人解释,提高统筹层次,是将新农合的资金盘子做大,利用大数法则提升其抗风险能力。目前,三明、莆田等市已开始尝试以设区市统筹新农合。另外,晋江市、石狮市、龙海市、漳浦县、柘荣县等23个县(市、区)不再单独开展城镇居民医保,当地城乡居民统一参加新农合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均等化。

而支付方式的改革,对患者医疗费用的控制将起到积极作用。该负责人解释,今年,我省将全面开展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工作,并加快推进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研究制定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按病种组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混合支付方式改革为主的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以求医疗费用增速放缓,患者就医次均费用降低。

三明、漳州、南平等市也在进一步探索新的大病保险管理模式。它们或是通过政府出资委托保险公司经办大病补充补偿工作,或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办新农合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另有专家指出,加强新农合资金的使用监管,要科学确定新农合补偿方案,建立分级诊疗机制,引导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通过科学管控来减少新农合基金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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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新农合|大病保障|农民|保命|费用
稿源: 福建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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