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晋江时政 >>正文

晋江市将规范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20 08:03
  

  晋江新闻网3月20日讯  为更好配合危旧房改建工作,昨日,晋江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关于规范无权属来源证明危旧房就地改建土地权属认定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申请对象和认定条件,要求必须是经市镇个人住宅危旧房改建工作领导小组公示的,符合认定条件的无权属来源证明的危旧房涉及的土地。此类认定还要求申请人必须是危旧房屋的产权人或合法继承人,且必须是1987年1月1日前农村村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认定土地上的房屋尚未拆除或灭失,且房屋土地产权明确,界址清楚,不存在房屋、土地权属纠纷的,可申请权属认定。

  晋江市市长刘文儒表示,此举是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的好事,要确保认定条件明确,程序严谨,认定过程要主动接受监督;要照顾弱势群体和住房困难户,为他们开通特别通道;同时,要尽快出台石结构和危房改造实施细则,启动实质性改造。

  会议还研究通过了《关于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下阶段,晋江市将进一步简化设施农用地审批环节,并加强批后监管,服务设施农业建设。

  据悉,设施农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分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

  刘文儒表示,对设施农用地进行规范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晋江市设施农业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对此类条件的设定要更加明确,选址及建筑物不能影响城市景观,同时要尽快研究制定相关建设配套要求。(记者_刘莹莹)

标签:危旧房|改造|晋江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