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蜡笔小新、金冠、雅客回应央视曝光 “明胶门”事件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16 21:52
  

  相关产品已第一时间先行下架封存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晋江新闻网3月16日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多家明胶生产商使用问题皮原料制成食用明胶,其中包括国内规模最大的德国独资食用明胶生产商嘉利达明胶有限公司。浙江嘉利达明胶公司食用明胶企业销售代表唐凤华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嘉利达所生产明胶供应给了晋江部分食品企业,其中包括雅客、金冠、蜡笔小新。该事件曝光后,蜡笔小新、金冠、雅客先后在官网发表声明作出回应。

  第一时间将相关产品下架封存

  从蜡笔小新、金冠、雅客先后发表的声明可以看出,事件发生后,3家企业已第一时间将涉及相关产品先行下架封存。

  蜡笔小新声明表示,公司本着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要求,依照政府监督部门的指导对库存原料、成品立即进行了封存。对使用食用明胶作为原料的“70克鲜Q软糖”、“22克鲜Q软糖”已经立即通知各商场超市进行了下架封存。

  “蜡笔小新一直以来对作为原料采购的食用明胶及生产的上述产品每批次均送交有资质检验机构检验,对食用明胶供应商的选择也是非常严格和非常慎重的。”记者昨日电话连线蜡笔小新总经理郑育双说。

  金冠同样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在获悉信息当天迅速成立专门团队,依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指导,根据《食品安全法》要求对涉及使用食用明胶为原料的“散装三角包真享Q橡皮糖”、“散装热狗圈橡皮糖”在第一时间通知市场各级经销商下架并进行封存,随即将启动产品召回计划,并表示称:使用食用明胶原料的橡皮糖类产品非本公司主营产品,以上两项产品金冠仓库内无库存。该产品生产线2013年12月底已停产至今,并将继续保持停产状态。

  雅客涉及相关明胶原料仅为“15克装VQ软糖”一款单品,获悉信息当天公司立即停止该产品的生产,剩余嘉利达明胶原料全部封存,对已上市流通产品,已于3月15日15:00之前通知销售渠道下架就地封存,等待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后再行处理。

  雅客董事长陈天奖表示,具体行动已经在落实了。

  选大企业作供应商是为保质量

  嘉利达(苍南)明胶有限公司是德国嘉利达控股有限公司在国内投资的外商独资企业。嘉利达是德国百年品牌企业、全球最大的食用明胶生产商,明胶年产量占世界明胶产量的三分之一,具备相关生产资质。蜡笔小新、金冠和雅客均表示,在原料供应商选择上,最大程度地履行法定责任对供应商的生产资质、许可文件、品质检验报告严格审查。尤其对曾经引起波澜的食用明胶,更是慎之又慎,经过对全球供应商筛选,最终选择嘉利达作为供应商,亦是出于保障原材料优质可靠的原则和可以生产出更优质产品的初衷。

  “我公司也已经要求其德国总部派员前来配合调查和解释,同时我公司正配合政府监管部门要求,依照《食品安全法》规定采取各项措施,等待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正式调查结果。”蜡笔小新声明道。

  金冠表示,公司对原材料采购有着严格的内控体系,坚持对每批次采购的食用明胶原料及生产成品送交国家权威质检资质机构检验。事件发生后,金冠也与嘉利达进行交涉要求配合调查,并期待进一步解释。

  雅客声明中表示,本次事件中,作为供应链的下游使用企业,雅客和消费者一样是被动的。因此,雅客立即终止与嘉利达的合作,并要求嘉利达公司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尽快对中国消费者做出解释。

  加强监管力度,守护道德底线

  作为糖果行业知名生产企业,糖果国家标准起草单位之一,蜡笔小新公司对此次事件作出了郑重声明:将一如既往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各项法规规章要求,严格对待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利益和身体健康。

  “不管最终调查结果如何,我们仍然在此向广大消费者致诚挚的歉意!我们将一如既往的视消费者利益为最高利益,以开放的心态接受媒体和消费者的监督,切实守住食品行业的道德底线!”雅客在声明中也郑重承诺。

  质量一直是晋江食品企业所秉承的生命线,良好的信誉是一个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长久之计。此事件发生后,蜡笔小新、金冠、雅客三家公司负责人均表示,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原料检测,加大对供应商的监管,不断提升公司的品质管理机制。

    记者 王文通

标签: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