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石狮集中销毁800万假冒伪劣商品 欢迎爆料维权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3-15 11:13
闽南网3月15日讯 昨日上午,晋江市工商局联合有关部门,集中销毁一批总价值6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
工商人员对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
在晋江罗山街道社店垃圾焚烧发电厂,工作人员将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一一投入高温焚烧炉烧毁,其中就有假冒商标的金龙鱼食用油、红牛饮料等。晋江工商局行政执法科闫副科长介绍,这几十瓶冒牌的金龙鱼食用油,商标用手一刮就掉,生产日期印刷模糊,质量没有保证。而这批冒牌的红牛饮料,是工商局执法人员在一黑食品生产窝点查获的。
据悉,晋江市工商局2013年来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3646起,案值1953.6万元。
此外,昨日上午9时,石狮市工商局也集中销毁一批案值220多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本网见习记者 洪燕茹 记者 华健 通讯员 闫蕊 黄福星 蔡珍贵 文/图)
□征集令
您来报料我来维权
即日起,本网推出“3?15”消费维权系列报道,如果您的权益在网购、美容、汽车、食品、家电、家装等消费过程中受到侵害,如果您了解某些行业中不为人知的内幕,请马上和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24小时热线电话:968111
●微博报料:可以在新浪微博直接@海峡都市报闽南版,或者发送私信
●QQ报料:269790111934749253
●微信报料:yun011365
标签: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伪劣商品|维权|
分享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
活动抢先看
热点新闻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