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商家私设斜坡被拆除 停车位成“死位”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3-12 09:05
  

  部门回应:维护市容又消除隐患

  针对部分车主的抱怨,晋江市行政执法局市容中队明确指出,一些商家为了一己之利,擅自在门前的人行道路沿石处浇筑水泥斜坡,以方便车辆上下人行道。这种私设的道路斜坡不仅破坏了道路原有的整体规划,有碍观瞻,破坏城市形象,同时为机动车随意上人行道行驶、停放创造了便利,容易对人行道路面造成潜在的危害并危及行人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此必须对斜坡进行清理整治。

  记者了解到,此次“拆坡”后,晋江市区将近200个路边停车位或许无法顺利停车。交管部门则认为,此举对整个市区停车问题影响不大。

  “商家私设小斜坡使路面增加不少安全隐患,车辆随意从人行道开向机动车道,往往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负责停车位施划的晋江交管一中队范警官说,私设斜坡拆除后,小车可从市政部门统一设置的斜坡或路口进入商铺前方的人行道。此外,车主也可以寻找附近合适的停车位就近停车。

  交管部门同时提醒,市区城市道路人行道上的临时停车位,统一由交管部门划定,其他单位不得私自设置。为保证人行道和盲道畅通,临时停放在人行道上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范围内按秩序整齐停放,否则将按规定给予处罚。记者_胡志法 柯雅雅 秦越 文图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拆除|停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