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分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正式试行
晋江新闻网3月8日讯 记者从晋江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获悉,根据社保分中心工作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制定了《社会保障分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并于2月21日正式启动实施,这标志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社保分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据了解,社会保障分中心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主要从工作纪律、服务规范、办事质量、卫生保洁、群众评议、奖励处罚六个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月份考核,量化定级各项工作,用制度实行精细化管理,每人得分按月统计,促使各项业务再上新台阶。为提高社会保障分中心服务效能,将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力度,做到规范化服务,严格遵守窗口服务“十要、十不要”规定、严惩擅自外出、办公计算机违规外联、严格规范办事行为等,注重群众评议,实现内外兼评。同时,建立激励奖惩制度,以鼓励工作人员增强责任心,在踏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提高岗位创新力,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实行窗口服务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内部管理,开展“窗口服务标兵”评选活动,营造比学赶超,比形象、比服务工作氛围,有利于进一步塑好社保分中心窗口服务形象,提高政府服务民生保障美誉度。
“适合有效的考核体系,才是科学合理的。”审批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心以“人民满意单位”为标准,坚持“群众至上,效率为先”的理念,按照“简单、实在、有效”的原则,根据中心标准体系中的《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规范》制定了本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管理促进服务提升。对社会保障分中心的统筹管理是完善晋江市公共行政服务体系的一次有益尝试,加强内部管理,有助于优化提升分中心各项工作,有助于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认识,从更高的站位出发,用实际行动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公共服务。下一步,社会保障分中心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制度,配强现场监管力量,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并导入电子监察,加强办件状态监管,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记者 陈维曦 通讯员 苏曦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