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商超未设母婴室 年轻妈妈去哪喂奶换尿布遇尴尬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03-07 10:36
  

部门发文提倡 尚未强制执行

泉州市儿童医院儿童保健科副主任郭美贞认为,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母婴室,对于大人小孩来说都是有利的。在母婴室里,妈妈们的隐私将得到保护,哺乳心情轻松有利于分泌乳汁。其次,由于母婴室配有专门的设施,妈妈们在哺乳前可以从容地清洁个人卫生。再者,为孩子换尿布时,也降低了孩子受凉的可能性。

母婴室的设立体现着城市文明的发展,那么,如何推广母婴室的设立?记者从市妇联了解到,去年省妇联和省卫生厅就曾联合下文,提倡各单位在企业内部、商务楼宇、公共场所、医疗保健机构内设置“妈妈小屋”,供有需要的女性使用。但这份文件不存在强制力,只作为建议,虽然我市已在个别企业筹建了10个“妈妈小屋”,但在公共场所如大型商超、公园等,母婴室的缺口仍很大。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商超|母婴室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