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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软件全城疯抢 “小费”功能或致的士司机被罚

www.ijjnews.com   泉州网-泉州晚报  2014-03-06 11:04
  

□本报记者 刘倩

利用打车软件,市民足不出户便可预约打车;同时,软件也成为近期泉州不少出租车司机的抢单“神器”。然而,老人小孩却因不懂得使用软件而打不到车,同时,司机驾驶过程使用打车软件也存在安全隐患……昨日,本报针对打车软件给市民、司机所带来的“方便”与“不便”进行了梳理。事实上,打车软件所引发的变局还不仅仅在于打车市场本身,包括软件某些功能设置是否符合现有法规,软件漏洞会否助长“黑车”势头,行车时使用电召软件的行为是否该被禁止?一系列因软件使用而产生的打车“后遗症”也渐渐浮现。

软件“加价”产生纠纷 司机无处说理

使用过快的打车、嘀嘀打车两款软件的市民多有留意到,两款软件都自带有“愿付小费”这项功能,其中,快的打车的“小费”上限为50元,嘀嘀打车的“小费”上限为20元,每5元为一个加价档。在打车高峰期或久等无车的情况下,不少市民不会吝惜“小费”,主动使用该项功能,以便司机更快抢单。

但或许连出租车司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这项功能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不按计价器收费”的纠纷。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交通委了解到,泉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接到一起乘客投诉:一出租车司机有“议价”行为。经了解,被投诉的出租车司机解释,该乘客当时用打车软件召车,并使用了“愿付小费”5元的功能,但下车时该乘客只肯支付计价器显示的费用,不承认答应支付5元小费,由此引发纠纷。

对此,泉州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该乘客继续追究,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司机进行处罚。因打车软件“愿付小费”的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因此,有关部门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针对上述情况按出租车司机“不按计价器收费”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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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打车|软件|小费|的士司机
稿源: 泉州网-泉州晚报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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