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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36岁男子敲诈勒索养父 忘恩负义两度入狱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4-03-06 09:57
  

闽南网3月6日讯   近日,晋江法院一审判决蔡某财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36岁男子蔡某财,自小被晋江人蔡某抱养,父子两人关系不好。5年前,两人解除养父子关系,蔡某财便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养父一家勒索钱财,甚至威胁要杀其全家。2010年7月,他因敲诈勒索罪被晋江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出狱后,蔡某财觉得自己落到这个田地都是养父害的,不断给蔡某一家发短信、打电话,扬言要杀了蔡某的家人,要求蔡某给他现金50万,一套房子和一辆小轿车。他还开车跟踪蔡某及其儿子,并邮寄仿真枪到蔡某的公司。

去年2月,蔡某一家报案,蔡某财再次被刑拘。

近日,晋江法院判决此案,因蔡某财是累犯,一审判决其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标签:敲诈|勒索|养父|忘恩负义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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