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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女工深夜3次被人弃野外 称与车间组长有矛盾

www.ijjnews.com   东南早报   2014-03-01 11:47
  

“我先后3次差点没命。”昨日下午,在晋江梅岭工业区一家制衣公司打工的河南籍女工赵某,在丈夫殷某陪同下,再次前往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出所报警求助。赵某哭诉,因为与车间管理人员有矛盾,她不但被该厂管理人员赶出宿舍,东西被扔掉,而且先后3次被管理人员用面包车分别载到晋江下伍堡、永春等地丢弃。据悉,晋江警方现已介入此事。

□早报记者 陈祥木 文/图

■女工自述

第一次:晋江下伍堡 幸遇巡逻队员

赵某今年32岁,2013年下半年,她进入制衣公司。由于工作问题,赵某与车间管理人员吕某产生了矛盾。

今年2月19日晚8时许,赵某下班后回到宿舍,发现原本锁着的门被人强行撬开,宿舍里的衣服等东西全部被公司的管理人员扔到门外。赵某见状上前理论,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孙某及吕某等人强行将赵某推上一辆小轿车。

当晚9时许,当小轿车行驶到晋江下伍堡一僻静处时,赵某被赶下车,丢弃在一片漆黑的公路边。幸而赵某随后遇见了当地的治安巡逻队员,他们将赵某带到当地一旅馆,掏钱开了一间客房给赵某休息。

第二次:高速服务区 得好心人救助

2月20日中午,赵某起床后辗转回到梅岭。当晚7时多,赵某再次来到公司,欲找孙某等人理论。没想到孙某等四五人竟然开来另一辆车,将赵某推上车。当晚10时许,赵某在泉三高速公路永春达埔服务区被赶下车。所幸服务区工作人员随后发现赵某,热情地将她请到值班室避风取暖。次日早晨,一工作人员在省道旁帮赵某拦了一辆从安溪到晋江的中巴车,并资助她车费。

第三次:永春荒郊外 路边待一夜

2月21日晚上7时许,赵某再次来到公司,孙某等人竟然再次将赵某推上车。当晚9时许,当车子行驶到永春境内一僻静处时,赵某被赶下车。孙某等人扔给赵某一件羽绒衣:“你在这里等,我们过一会来接你。”但赵某等了一夜都不见人来。

前日,赵某前往晋江陈埭,找到开摩的的丈夫殷某。听说妻子3次被人丢弃后,殷某非常生气,当即陪同赵某到梅岭派出所报案。

■记者求证

两次上门 当事人未露面

为了了解赵某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与殷某、赵某夫妇一起来到距派出所约一公里的制衣公司。听说记者的来意后,值班保安打电话给当事人之一孙某,孙某以没空为由挂断电话。随后记者根据保安室内的电话号码表拨通孙某的手机,孙某以“今天公司放假,我现在外面有事没空”为由,挂断电话。仅仅过了约一分钟,孙某打电话给值班保安:“不要让他们进入厂里。”

记者随后拨打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陈某的电话,他被指参与将赵某丢弃。在电话中,陈某声称他在外面,半小时后要赶到公司。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与赵某夫妇一起,再次来到制衣公司并拨通陈某的电话,陈某声称他在外面,没空来不了。

在昨日的采访中,记者根据赵某提供的电话号码,拨通泉三高速达埔服务区工作人员王先生的电话。据王先生介绍,当晚9时许,他们在值班时,发现赵某独自一人在服务区走来走去。当晚天气非常寒冷,听说赵某是被人丢弃后,王先生等人连忙将赵某请到值班室避风取暖,次日帮赵某拦车回晋江。

■警方说法

涉事一方同意补偿

在昨日的采访中,晋江市公安局梅岭派出所相关负责人陈警官介绍,接到殷某、赵某夫妇的报警后,梅岭派出所第一时间传唤孙某、陈某等人,孙某、陈某等人同意调解,并答应给予赵某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由于赵某不同意,调解没有成功。

陈警官介绍,为了依法妥善查处此事,梅岭派出所昨日重新给赵某做了笔录,同时就赵某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进行进一步调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晋江警方将依法处理此事。

■律师说法

将人丢弃涉嫌违法

在昨日的采访中,早报法律顾问团成员、福建建达(泉州)律师事务所主任张传江介绍,如果赵某反映的情况属实,孙某等人先后3次将赵某丢弃的行为涉嫌构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可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

(来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标签:女工|车间|矛盾
稿源: 东南早报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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