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婚纱照被网友评论"很土" 影楼摄影师索要名誉权败诉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2-17 10:12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早报记者黄墩良)客户的婚纱照被莫名其妙传上网,还被网友议论为“土到无法再土”、“这叫婚纱吗?”等。客户看到后,要求婚纱影楼赔偿损失,这让影楼老板周先生很是生气,他将陈先生等三方告到法院,理由是被告侵犯了他的名誉权。

起因

婚纱照被传上网 网友评论为“老土”

周先生是德化县某新娘婚纱影楼的业主,专门从事婚纱摄影等服务。2012年5月5日至5月7日间,周先生发现一些客户的婚纱摄影相片,被某IP网络地址上传到德化网。该IP网络地址显示的地点是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一个小区某套房。婚纱照在网络上出现后,引发了不少评论。网名为“瓷牛”的网友发表“土到无法再土”、“这叫婚纱吗?”等评论意见。一些网友也跟帖发表意见。这些给周先生的生意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周先生认为网名为“瓷牛”的网友陈先生从福州某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艺公司)、福州某相册工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相册公司)中获得客户的相片,并将相片裁剪后在他的租房通过IP地址上传到德化网,且陈先生自己注册网名“瓷牛”对他所拍摄、设计的相片进行恶意的攻击,并召集其他网友对相片评论。

周先生称,客户发现自己的照片网评糟糕后,向他投诉,要求他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其他客户也提出要求要解除拍摄合约,由此给他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012年5月18日,周先生向德化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名誉权的违法行为;要求被告在德化网和泉州晚报登报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精神损害5万元。

被告

仅依据3个IP地址 不能断定行为人

那么,陈先生和工艺公司、相册公司有什么关联呢?

陈先生称,他长期在福州从事照片后期处理及制作工作,与周先生及其婚纱影楼没有接触过,与工艺公司及相册公司偶尔因工作需要有部分接触。他还称,自己根本不认识周先生的客户,周先生被传上网的图片也是因为诉讼时才见到,自己根本没上网发布这些照片。

针对为何照片会通过某IP地址被上传网站的质疑,周先生称,他在租来的套房办公,该处连接有10多台电脑,平时人来人往的。“周先生仅仅依据3个IP地址,即认为属于我所为,没有任何依据和道理。”陈先生表示,他并没有注册“瓷牛”的网名,对周先生的拍摄、设计的照片进行恶意攻击。

陈先生还认为,言论本来就是自由的,网络更是如此,“瓷牛”及其他网友在网络上的语言只是客观评价。

工艺公司和相册公司同时认为,周先生告它们侵犯名誉权的依据不足。

法院

原告举证不力 要承担败诉后果

经审理,德化法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周先生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他的客户的照片是由工艺公司和相册公司提供的。仓山区金山大道某小区的某套房虽是陈先生租来办公的,但该处房内多台电脑,所注册的IP地址并不能证明是陈先生个人所注册的。于是,法院一审驳回周先生的诉讼请求。周先生不服判决,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标签:婚纱照|网友|评论|名誉权|陈先生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