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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男子燃放烟花爆竹 “双节”被送进拘留所

www.ijjnews.com   中国网  2014-02-15 10:50
  

中国网2月14日讯  2014年2月14日,中国传统的元宵佳节遇上西方的情人节,这本是一个与亲人、爱人观灯赏月、合家欢乐、其乐融融的日子,在这重要的日子时里,元宵祭祖、猜灯谜等民俗行为自然是少不了,而家住晋江市陈埭镇的27岁的王某聪却因在自家门口燃放了一串鞭炮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把自己送进拘留所,民警表示,丁某只能在拘留所内独自一人“闹”元宵了。

14日上午10时许,家住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的王某聪按闽南习俗在家中祭祖拜观音后,便在自家门口燃放了一串鞭炮,刚好被正在执行巡逻任务的晋江市公安局陈埭派出所民警发现,便把王某聪口头传唤到派出所。据悉,晋江市陈埭镇全镇是机场净空区,全镇禁止燃放和销售鞭炮、烟花,在陈埭镇燃放鞭炮是违法的。

“我想今天正月十五是好日子,刚好我自己经营的小餐馆也打算在今天开市,为了图个吉祥,便在祭完祖拜完观音后,燃放了一串鞭炮,没想到就被抓了,”王某聪说,“我也知道在陈埭燃放鞭炮是违法的,以后我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王某还对民警要求说,今天是元宵节又是情人节,百年一遇,很是难得,本来已经买好票要与新婚的妻子一起看电影,希望民警能原谅他这一次过错。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王某的要求,民警也着实爱莫能助。只能依法对王某聪进行处罚。

目前,王某聪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被晋江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一日。(冷竹 曾桂蓉 林贵龙)

标签:烟花|爆竹|拘留所|晋江
稿源: 中国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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