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小伙没工作超市偷东西吃 被晋江民警当场抓获

www.ijjnews.com   泉州晚报  2014-02-12 10:36
  

26岁的安徽小伙子张某在晋江暂未找到工作,肚子饿了便到超市偷东西吃,被民警当街抓住。昨日,张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3日。

“民警同志,小偷偷了我家超市的东西,刚跑出去不远。”昨日上午9时许,晋江东石派出所民警巡逻至辖区永坑村一超市附近时,刚好一男子从超市跑出,随后店家追了出来。

在振东公路边,民警追到了偷超市东西的犯罪嫌疑人。当时一名男子正在路边吃香肠,他的口袋中还有盗来的一包盐?猪蹄、两包盐?鸡翅和一包野山椒土鸡蛋。超市店主严先生说,男子进入超市,便一直在卤味区逛来逛去,后来拿了东西便匆匆离开,没有到收银台付钱。等严先生反应过来,男子已经跑远了。

被抓获的男子张某如实交代偷超市东西的犯罪事实。“已经一天没吃东西,实在太饿了。”张某说,他年后来到晋江,暂未找到工作,身上又没钱了,饿极了才会想去超市偷东西吃。(记者吴水保 黄祖祥 通讯员庄凌龙 洪金花)

标签:工作|超市|偷东西|晋江|民警|
稿源: 泉州晚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