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厦门农民全省最富有 人均纯收入超1.5万元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4-02-08 09:48
  

台海网2月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香卉辉 通讯员 许剑寒 黄雅颖)导报记者昨日获悉,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数据显示,去年,厦门农民收入再次居于全省首位,城镇居民收入则突破4万元。

数据显示,2013年厦门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7.56元,比上年增长11.5%,剔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0%。

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8605.39元,增长17.3%;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3813.89元,占纯收入的比重为25.4%;人均财产性收入1365.65元,基本与上年持平;人均转移性收入1223.05元,增长34.7%。

据了解,厦门农民纯收入总量和增量已连续九年位居全省第一。其中农民纯收入总量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824元,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112元。

此外,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由上年的2.79誜1缩小到2.76誜1。

而城镇居民去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四万大关,达41360.40元,比上年增长10.1%,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7.6%。

其中,工资收入30712.88元,增长7.3%;经营净收入3556.70元,增长4.7%;财产性收入2258.42元,增长34.2%;转移性收入9504.62元,增长5.7%。

厦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高出0.4个百分点,比全省高出0.3个百分点,在全省九个设区市中居第四位,排在龙岩市、漳州市和莆田市之后。

标签:厦门|全省|人均纯收入|纯收入|城镇居民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