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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兑现第二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 资金超两亿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30 08:23
  

  晋江新闻网1月30日讯 晋江市第二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奖励资金20544.96万元于今日前全部兑现到位,这是记者昨日从晋江市财政局得到的消息。

  2013年11月以来,晋江市各街镇向晋江市经贸局提交了772家企业申报材料。晋江市经贸局在对申报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规定进行认真审核后,同时转交地税局、国土局进行联合审查。地税局核对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征收入库情况,国土局核实申报企业土地证、房产证登记信息,用地是否改变用途、是否按时开竣工、是否达到投资强度等情况。经贸局审核汇总后,1月28日向财政部门提供符合奖励规定的第二批715家企业资料,财政部门连夜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加班加点,逐一对715家企业名称、账户、拨款金额,进行核定,29日晋江市经贸局、财政局联合形成报告,按规定提交市政府审核。29日国库支付中心抽调人员,逐一审核填单下达拨款凭证,进行拨款,奖励金合计20544.96万元,今日前全部兑现到位。

  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形势,助力企业减轻负担,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从2013年元月份起,相继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贸企业稳定增长补充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省工贸企业稳定增长六项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确定对全省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实行“即征即奖”政策。泉州市政府据此于去年5月份下发了《关于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政策兑现程序和要求,提出了对泉州市域内工业企业、外贸流通性企业缴纳2011年11月至2013年底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实行“即征即奖”等相关具体条款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晋江于去年6月份出台了《转发泉州市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实施意见的通知》,部署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申报兑现工作,由经贸、财政、国土、地税等部门共同配合,第一批向89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核拨兑现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奖励资金3655.06万元。(记者_王志前)

标签:房产税|土地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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