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晋江法院与民营企业帮教模式获“最佳事例奖”

www.ijjnews.com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2014-01-22 11:18
  

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

晋江政企帮教模式获“最佳事例奖”

东南网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洪燕茹)昨日,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主办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晋江法院与民营企业协同创设失足未成年人帮教基地的做法,荣获“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最佳事例奖”。

近年来,晋江法院积极探索“政企联合未成年人帮教”模式,自2005年以来,共帮助53名失足少年通过缓刑期考验期,重返社会。2005年在晋江市内坑镇爱德康制衣有限公司设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2007年在英林镇七彩狐服装织造有限公司设立第二家“未成年人帮教基地”,其中,七彩狐公司划拨450平方米办公用房,作为未成年人帮教基地活动中心,配备图书室、心理辅导室、帮教人员办公室、建设室等设施。

据晋江法院介绍,政企联合帮教模式,不仅解决了可适用缓刑的外地籍失足少年因在本地区没有帮教条件而无法缓刑的问题,也让他们通过参加工作岗位,学习劳动技能,培养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人。

 

标签:民营企业|帮教|晋江法院
稿源: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5088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