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男子酒后翻墙回家 摩的误以为小偷报警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15 09:18
  

  晋江新闻网1月15日讯 房间就在墙脚边,梅岭陈先生因为懒得多走几步,喜欢翻墙回家。1月14日凌晨,他再次翻墙时,却被外人误以为他是贼。

  当日凌晨2时许,摩的师傅赵某在梅岭街道蔡厝社区等客人时,突然发现一名男子走到一户人家屋子墙边,借着墙边堆放的瓦片便上了那户人家的二楼。赵某是个很有正义感的人,于是他立即拿起了电话拨打“110”。

  巡逻的民警很快赶到了现场,只见事发房屋的二楼走廊灯亮着,一会儿二楼房间的灯也亮了起来,还伴随着翻东西的声音。民警以为“小偷”正在翻箱倒柜,于是准备搬开瓦片,撞开大门进屋。

  这时男子听到响声探出头来,质问民警干什么。民警问他是谁,男子大声回答,自己是房主!而随后赶来的巡逻队员也证实,男子正是那家的主人陈某,练过武,经常喝酒到深夜,回家习惯翻墙进去。

  “我房间靠近墙边,翻墙进去比较快。”陈某说,他喝酒后便习惯翻墙回家,最近因为家里的大门都被瓦片堵住了,他也都是翻墙进去的,没想到竟造成了误会。

  民警赞许了报警人赵某的做法后,同时对陈某进行了教育,让其尽快清理门前的瓦片,注意安全不要再翻墙回家。记者_陈竹 通讯员_庄凌龙 颜雅丽

标签:小偷|报警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