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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租车计价调整设过渡期 新旧运价并行至31日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4-01-11 11:43
  

泉州网-东南早报讯 (记者郑瑞卿)“出租车计价器不是从1日起就已经调整了?新的计价方式也是从1月1日就开始实施,怎么我坐出租车还是按照原来的计价方式呢?”昨日上午,市民梁先生拨打96339反映,他发现一些出租车没有及时调整计价器,还是按原来计费方式计费。

市交通委出租汽车管理科科长庄锡平告诉记者,全市共有3290辆出租车需要调整计价器,更新载有新计价方式的芯片。从1月1日起,交通部门就开始组织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分批次进行芯片更新,目前已经有1900多部出租车更新了芯片,超过半数已经完成调表。

据悉,目前泉州市计量所出租汽车计价器检测中心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为出租车更新计价器芯片,将争取在17天内全部更新完毕,即争取在1月1日至1月17日这段时间内全部更新完毕。

去年12月,泉州市物价局和市交通委联合下发《关于泉州市客运出租车运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泉州市出租车基价公里数从现有的2公里调整为3公里,起租价格由现行的6元调整至7元;车公里租价由现行的1.6元/车公里,调整至1.8元/车公里。出租车行驶里程8公里以内仍然不收取空驶费。8公里以上则将以20公里为界,分段收取空驶费。其中,8公里以上至20公里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27.8%即0.5元;20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加收车公里租价的40%,即0.72元。

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的,全程等候累计5分钟不收等候费,等候超过5分钟的每满1分钟计收一个基本计价单位即0.36元的等候费;夜间(当天23:00~次日5:00)租车时,基价公里以外每公里可加收夜间加成费0.2元;租用出租车时所发生的车辆通行费用由乘客承担。而燃油附加费,目前的收取标准是2元/趟。

按照《通知》,2014年1月1日至30日为计价调整过渡期,过渡期内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原规定执行。因此,这段时间泉州出租车市场将出现新旧两种运价并存的现象。

已调表的车辆贴有新的运价标签和提醒标签,市民可仔细辨别。如果遇到未调表就擅用新标准计费的,可拨打物价部门价格举报热线12358投诉。

标签:出租车|调整|过渡期|新旧|运价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陈舒颐陈舒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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