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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公安局推行“阳光警务”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10 09:05
  

  晋江新闻网1月10日讯 民警执勤执法随时随地有“人”盯着。为了推行“阳光警务”,9日,晋江市公安局举行了单警执法记录仪发放仪式,将240台记录仪发放到一线执勤民警手中,该记录仪将全程记录民警执勤执法过程。晋江市公安局要求民警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执勤必带,处警必用,过程必录,资料必存”。

  “发放执法记录仪是为了规范民警执法,记录仪将记录现场所有的执法情况,有利于警方取证、打击犯罪,也是对民警的保护,今后市民对民警执法进行投诉,可以回放记录资料。”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表示。

  记录仪有成人手掌大小,配备高清摄像头,民警出警时可以悬挂在身上,记录时间超过8小时。

  目前,晋江市公安局要求所有民警做到“执勤必带,处警必用,过程必录,资料必存”,即民警出警时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从见到当事人时就开始录音录像,至执法结束时停止,所有的视频、音频、图像资料都要上传至统一的服务器进行保存,不得随意删除。如果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不开记录仪,将会以违反内务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对其进行追责,甚至追究处分。

  据了解,此前该局已给各派出所配发了部分执法记录仪,在实际运用中取得了良好效果。此次240台执法记录仪全部配发至全局各个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基层执勤单位,基本保证了一线民警执勤执法需要,下一步该局将用3年的时间,为全市800多名一线民警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所有民警人手一台。记者_陈竹 通讯员_陈耀宗 庄凌龙

标签:阳光警务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林丽娥林丽娥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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