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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化肥非法制造爆炸物一审获刑十年 系晋江首例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4-01-04 09:32
  

  晋江新闻网1月4日讯  利用化肥非法制造爆炸物,昨日,石狮男子吴某急被晋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据悉,该案也是晋江市办理的首例利用化肥非法制造爆炸物的犯罪案件。

  据晋江警方介绍,2013年1月底,警方接到报警称,晋江西园官前社区有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用于爆破。警方迅速反应,在案发现场发现用于制造爆炸物的相关原材料以及爆破产生的大量石块,民警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2013年2月5日,晋江警方在石狮市永宁镇抓获犯罪嫌疑人吴某急。

  经查,今年50岁的吴某急受雇于西园官前社区居民,在官前社区深仔山平整土地期间,利用化肥非法制造了爆炸物进行爆破作业。

  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急违反国家爆炸物的管理法规,非法制造爆炸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记者_陈竹 通讯员_何金海 庄凌龙 庄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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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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