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改革有七项 目前先放宽三项
晋江新闻网1月1日讯 晋江市先照后证商事登记制度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后,引起了企业和群众的关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晋江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详细解读。
目前,全省即将出台的内资工商登记改革内容主要有七项,分别为:试行“先照后证”登记制、试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试行年度报告公示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登记、建立异常名录制度、推行证照合一登记制。晋江由于上级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尚未建设投入使用、新版执照尚未统一印制,以及只能依托工商一体化平台和晋江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的现有资源,所以目前先启动“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登记、放宽商业类主体的经营范围限制等三项改革。
第一项先照后证。指除方案中列出的保留前置清单外,办事群众可以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开展一般经营项目活动;对需要许可后才能经营的项目,仍需向涉及许可的部门申请。比如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或个体户,改革前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即QS生产许可)后才能申请营业执照,但本次改革方案生效后,可以直接申请执照,再到质监部门申请生产许可。
第二项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一是申报的经营场所和住所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向工商部门申报备案,允许“一照多址”,即一个住所,多个经营场所。可“一照多址”条款不适用于需要取得前置许可后办照的主体。二是简化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手续。此举将极大方便权属证明文件的出具与申请人快速申请营业执照。
第三项放宽商业类主体的经营范围登记限制。主要适用于批发零售业主在申请营业执照时可自主选择申报。比如批发零售服装的,在主营为服装批发零售外,可以自主选择使用概括性用语表述兼营范围。对于涉及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的除外。
为了更好地对新政进行监管,各部门出台了两大监管政策。
第一项实施商事主体登记信息定期抄告。在上级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投入使用前,通过晋江市协同办公平台在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防止监管空白与脱节。
第二项强化商事登记主体的后续监管。新规特别明确了“宽进严管”,一是实施“先照后证”后,工商部门不再通过注册登记、年检验照、企业监督检查等进行把关;二是按照权责对称的原则,其他职能部门承担一管到底的监管责任,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各部门对商事主体的处罚要收集、整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记者_曾舟萍 通讯员_洪文志 黄福星
- 做好年终岁首各项工作 开创改革发展新局面2014/01/01
- 泰国15万人示威瘫痪曼谷 泰式民主仍要走长路2013/12/23
- 人民日报:党员干部要带头推动殡葬改革2013/12/20
- 晋江将推动先照后证商事登记改革2013/12/19
- 公安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2013/12/18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