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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丢发票快递竟假签收 被发觉圆通称:只能赔100元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3-12-28 11:51
  

  台海网12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文/图 )市民田女士:我们通过圆通快递寄了一份增值税发票到河北,但快递方把发票弄丢了,事后竟然还假冒签收,导致我们延误了挂失补开发票事宜,可能要损失7700多元,真是太过分了!

  记者调查

  厦门市民田女士是湖里高崎新村工业园一食品公司工作人员,12月3日,她通过厦门圆通快递公司寄了一份增值税发票到河北石家庄。

  12月6日,田女士通过网上查询看到,该快件已于12月6日被一署名为“汪莉”的人签收。可是,12月9日,石家庄收件方致电说压根就没收到快件。随后,田女士接连拨打圆通厦门、石家庄乃至上海总部的电话查询、投诉此事,12月中旬,快递方终于承认,这份快件在送件途中遗失了。

  不过,对于赔偿事宜,双方没能达成共识。按照田女士的转述,圆通快递方告知,由于这份快件没有保价,按照公司规定,没保价只能按文件遗失处理,最高赔偿金额是100元。田女士说,这份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显示的税金为7700多元,由于发票遗失,且快递方刻意隐瞒并假冒签收,导致挂失延误。也就是说,如果没能在本月之内找回发票的话,到时,公司挂失补开发票将会倒贴7700多元。

  对方说法

  昨日上午,导报记者联系上圆通快递公司厦门方面相关负责人,对方解释,经查实,遗失、冒充签收快件的快递员来自石家庄圆通公司;不过,这名负责人也承认,厦门圆通对此也有一定责任,并表示会尽快与田女士协商处理此事。

  昨日下午,田女士反馈说,厦门圆通快递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找到田女士,并将赔偿金额提高至300元。不过,对此赔偿标准,田女士表示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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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台海网  编辑: 杜思思杜思思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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