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正文

“跳楼”讨薪工资拿到人被拘留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2-27 14:56
  

  晋江新闻网12月27日讯  老板将工资给管理员,管理员未及时发放,两名工人爬上四楼楼顶讨薪。24日下午,晋江警方通报,民警及时处理了这起险情,帮助工人讨到了工资,但因扰乱公共秩序,两名工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日。

  24日下午3时许,晋江陈埭派出所接报警称,在江头村一鞋厂,两名男子爬上四楼楼顶,很危险。

  民警马上赶赴现场,并通知消防救援。两名男子都坐在四楼天台围栏上,脚悬在外侧,十分危险,工厂工人都停了工围观。

  与两人谈话,民警了解到了事情的大概情况。

  原来,两名男子一个叫肖某,22岁,重庆人,一个叫王某,52岁,四川人。当天下午2时许,两人跑进老板丁某办公室讨要工资,却得知,老板工资已经给了管理员,但管理员还未发放给他们,而管理员又联系不上。

  等不及老板稍后再联系管理员,肖某和王某商量着用跳楼的方式威胁老板,让老板把工资给结了,于是,便有了民警在现场看到的那一幕。

  经过民警沟通协调和劝说,老板丁某同意向两人支付未拿到手的工资———王某4950元、肖某800元。两人才从楼顶下来。

  警方表示,两名工人的激进行为已经扰乱了公共秩序,因此处以行政拘留2日。(记者_陈竹 通讯员_庄凌龙 刘文斌)

标签:跳楼|讨薪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