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男孩吃住在网吧 网管疑他离家出走报警找到家长

www.ijjnews.com   闽南网  2013-12-25 10:56
  

闽南网12月25日讯 14岁的儿子小明(化名)“失踪好几天”,昨天上午,任先生终于把他盼回家了,这多亏了晋江西滨一家网吧管理员魏先生。

  任先生今年6月与妻子离异,儿子小明跟着他生活。平常他工作忙,只有晚上才会回家,忽略了对儿子的照顾。前几天,任先生发现儿子不见了,找过几次,一直没下落,急得团团转。

  这头是着急上火的父亲,那头,儿子在网吧吃喝拉撒睡,连续在魏先生所在的网吧上网好几天,一直没离开过。

  网管魏先生起了疑心,这孩子年纪轻轻,可能是离家出走的,这么多天了,家里人肯定要急死了。昨天凌晨3时许,他偷偷报了警,把这事儿反映给了西滨派出所。

  看到民警的最开始,小明不肯说话。经民警几番询问,他才慢慢开了口,“我爸妈离婚了,他们都不管我,我也不想呆在家里面,所以来了这里。”

  小明说,他家暂住在晋江新塘后洋村。民警查询后,找到了小明的父亲任先生的电话号码。经民警劝说,小明同意让民警送他回家。

  昨日上午9时许,小明回到家。民警也教育任先生要多和孩子沟通,照顾好孩子,避免再发生这样的事。(本网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庄凌龙 李晓东) 

标签:网吧
稿源: 闽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