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主流媒体看晋江 >>正文

福建晋江罗山派出所民警远赴千里劝投 只为浪子回头

www.ijjnews.com   中国网  2013-12-25 10:52
  

中国网12月24日讯 记者22日从晋江市公安局获悉,该局罗山派出所民警日前远赴浙江宁波成功劝投一名涉嫌盗窃的网上在逃人员。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生,35岁,湖南籍人。2010年12月14日晚7时许,在晋江市罗山街道许坑社区实施入室盗窃,盗走受害者一条黄金项链、若干戒指,共计8000元人民币财物。事发后,王某生便离开晋江,不知所踪。

近日,民警查询到王某生此前曾在罗山街道一五金厂工作,通过查询,民警找到当时和王某生一起工作的包工头包某,在与包某交谈中,民警了解到王某生有一老乡在罗山街道缺塘社区的一五金店上班。在王某生老乡处,民警了解到王某生可能躲藏于其在浙江生宁波市的老丈人家中,民警还查询到其老丈人的联系方式。

经同王某生的老丈人通电话,王某生的老丈人答应了和民警见面。当即,民警趁热打铁21日上午9时许便启程前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经过4个多小时的奔波,民警赶到王某生的老丈人的家中,同王某的老丈人及王某生妻子深入交谈近2个小时后,王某生的家人答应劝其投案自首。

21日晚9时许,王某生随同民警回晋江市投案自首。目前 ,王某生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冷竹 庄凌龙 张德章)

标签:罗山|派出所|民警|浪子回头
稿源: 中国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