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暂停一类乙肝疫苗接种 可选择自费二类疫苗代替
答疑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区别一类疫苗是政府根据疾病控制的需要,同时考虑国家的承受能力,免费向公民提供的、公民应当依照政府规定受种的疫苗。而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选择接种的其他疫苗。
其实,一类疫苗与二类疫苗是相对的,在国家财政允许并且疫苗可以足够供应的情况下,二类疫苗也将会变为一类疫苗,如预防麻疹、腮腺炎、风疹的麻腮风疫苗原来是二类疫苗,目前已改为一类疫苗;同时,二类疫苗又是对一类疫苗的重要补充,许多二类疫苗针对的疾病发病率很高,危害很大。(据《羊城晚报》)
提醒六种情况不宜接种乙肝疫苗厦门网-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淑君)目前,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已经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管理,免费接种。国家要求,新生儿出生后要及时并全程接种三针乙肝疫苗。孩子出生后,24小时内就要接种乙肝疫苗第一针,1个月和6个月分别注射第二针和第三针。一般来说,出生24小时内在医院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最大限度免除宝宝从携带乙肝病毒爸妈那里感染乙肝的危险。第二针和第三针则大多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
“低体重、早产、剖腹产等非正常出生的新生儿,暂时不宜接种乙肝疫苗。厦门第一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吴晓鹭主任医师介绍,厦门乙肝疫苗接种不良反应案例中,自己所了解最严重的情况是皮疹,一年不到一例。死亡的案例,尚未听说过。
专家指出,以下六种情况,属于乙肝疫苗接种的禁忌范畴。
1.最近注射过多价免疫球蛋白的小儿;
2.患急性传染病或其他慢性疾病者不能接种;患有皮炎、化脓性皮肤病、严重湿疹的小儿不宜接种;
3.发热、体温超过37.5℃应暂缓乙肝疫苗接种;
4.免疫缺陷或正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不宜乙肝疫苗接种;
5.过敏性体质和孕妇不宜乙肝疫苗接种;
6.空腹饥饿时不宜预防接种。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