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朝鲜判处张成泽死刑并立即执行 称其谋图政变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3-12-13 08:18
  

  图为2012年张成泽资料图片。中新社发任晨鸣摄

  中新网12月13日电据朝中社13日报道,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特别军事法庭于12日开庭审判张成泽,张成泽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

  12月12日,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特别军事法庭对张成泽一案进行了审理,认为张成泽为颠覆朝鲜的党和国家的首脑部及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反党反革命宗派行为。在审理过程中,张成泽的罪行得到证实,本人也对之全部供认不讳。

  报道称,张成泽在庭审中说:“我试图使军队和人民中间产生对现政权就国家经济状况和民生深陷困境束手无策的不满”,而他政变的对象正是“最高领导人”。

  朝鲜国家安全保卫部特别军事法庭宣读了判决书。法庭证实被告人张成泽从思想上雷同敌人,为推翻朝鲜的人民政权进行的颠覆活动构成朝鲜刑法第60条所规定的犯罪,军事法庭依据朝鲜刑法第60条判处张成泽死刑。死刑立即被执行。

  张成泽今年67岁,是朝鲜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朝鲜国防委员会副委员长、劳动党中央行政部部长,人民军大将军衔。

标签:张成泽|朝鲜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2008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