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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两高中女生骑超标电动车遇车祸 1人尚未脱险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12-06 10:15
  

东南网12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谢明飞)前晚10时许,在安溪县城厢镇美法村一岔路口,一部超标电动车与一部货车相撞,造成电动车上两名高中女生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仍在ICU病房治疗,尚未脱险。

而在安溪,今年2月19日,春季学期开学首日,也曾发生一起类似事故,两名高中男生骑车撞电杆,致一死一伤。泉州市教育局明确禁止中学生骑电动车,泉州市交巡警支队也表示,对未成年学生骑超标车的将进行教育和处罚。希望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事故】

晚自习后骑车回家 两名高中女生受伤

回想起事发当时的经过,18岁的女生小余一脸茫然。

事发时正值晚自习后,约摸晚上10点,天冷风大。同年纪的小廖骑车,小余说,因为太冷,她将头蜷在衣服里,缩在小廖的背后。对于当时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小余说自己也不清楚。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安溪铭选医院骨科病房时,小余的头上扎满纱布,家人们正喂她吃东西。小余坐不起来,因为腿部也骨折了。

小余的父亲介绍,他们家就租住在美法村里,看到女儿伤得不重,能吃能睡,家里人总算能放下一点心。而骑车的小廖头部受伤,伤势严重,前晚已经动了手术,昨日还在ICU治疗,家人非常焦急。

【回访】

交叉路口与车相撞 货车司机到案调查

事故现场在安溪县城,是法美工业区某服装厂旁的一个三岔路口,没有路牌,也没有交通信号灯等设备。

昨日,有目击者介绍,事发时,电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可能没看清来车,与一辆白色厢式货车相撞,电动车被撞倒,两名女孩当场被甩了出去。

事发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两名伤者带走。随后,货车司机也被当地交警中队带走。

据悉,肇事司机姓廖,安溪尚卿人,驾驶证件齐全。两名女生在安溪沼涛中学读高二,驾驶的是超标电动车。

目前,安溪警方仍在对该事故进行调查。

【马上调查】

 

安溪县城年初就曾发生此类事故

今年2月19日,春季学期开学首日,在安溪县二环路靠近高速路口的一个急拐弯处,一部电动车撞向路边的路灯杆,致一死一重伤。

当时,车上是两名安溪第六中学的高二男生,事发时正在吃完午饭后赶去学校途中,目击者称事发前,两男生有说有笑地骑车,引发事故。

当时这起学生骑车事故发生后,泉州市教育局分管安全教育的副局长王瑞钦就表示,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泉州市教育局已连发三道文,要求各学校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劝导学生不要乘坐无牌、无证、超速行驶的车辆,禁止12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未成年人不准骑电动车、助力车、摩托车等。

他建议,也应该多方设法解决学生上下学的交通工具问题,在城市应加快优先发展公交,在农村应加快开通周末班车,改变孩子们“冒险”乘坐一些危险车辆的情况。

泉州市区中学生骑超标车的不少

昨日傍晚,记者在泉州市区几个路口做了随机调查,发现穿着中学生校服的孩子骑超标电动车的现象仍很多见。在刺桐路与泉秀街路口,两名女生同骑一辆电动车,违规骑行在机动车道,而且在十字路口闯红灯。

今年10月14日,泉州市公安局下发《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其中在“行车要求”中指出: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超标电动车。同时,通知中要求“加强对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对不满18周岁驾驶超标电动车的青少年要进行宣传教育,当场喊话、劝导、纠正,对于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给予处罚。”

标签:高中女生|超标|电动车|车祸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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