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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将推行快速处理办法 简易事故拍照后可撤离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12-03 10:39
  

明年起,晋江推行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24小时内理赔到位;警方称,即便是豪车发生小事故也可快速处理

单方车损不超3万 拍照后可撤离现场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尤燕姿 通讯员 蒋巧玲 立祺/制图)明年1月1日起,晋江将正式推行简易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早上8点到晚上8点,在晋江区域内,发生单方车损不超3万元且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后,当事各方可无需报警,自行拍照取证,于1小时内到晋江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定责、理赔,大部分事故将在24小时内获得理赔款。

早在去年,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处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行的单方车损金额定在“1万元以内”;此次,晋江将这一门槛放宽到“3万元以内”,交警方面称,车损金额提高,可以更大限度地让当事人自行协商撤离,不会因事故导致道路堵塞,利大于弊,方便车主。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晋江当地的实际情况,警方称,即便是豪车发生小事故,但当事人无法判断单方损失是否在3万元以内时,事故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参照小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待移动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报保险评估;若单方车损超出3万元,再作报警处置。

目前,晋江交管部门已重点在青阳、梅岭、陈埭、罗山等中心城区先行推行上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据介绍,待这一办法全面顺利实施后,下一步警方将继续推广快速处理“涵盖涉及金额1000元以内的轻微人伤”交通事故。

晋江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流程详见附图。服务中心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38号(机场往石狮方向700米),联系电话:0595-85600122,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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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简易事故|拍照|撤离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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