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男子绑架女司机扒光衣服致其冻饿而死 被判死刑

www.ijjnews.com   检察日报  2013-11-21 08:41
  

  后悔伤的是很多人的心

  12月16日,躲在暂住地的解尚军被公安民警抓获,很快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被抓后,解尚军指认了女司机埋葬处。“现在回想起来,这一段过得蒙蒙的,有一些不真实。上次刑满后,回到家里,一直想着好好干不再惹事,于是跟着哥哥姐姐来北京做工程,每月能挣四五千块,日子过得还可以。三年前认识了我老婆,我们两个感情不错,也是经过很多坎坷走到一起。她有严重的过敏症,开始不能正常生活,我带着她一次一次地找老中医治病,终于治得差不多了。她还给我生了个胖儿子。”解尚军再一次用双手捂紧了脸,他懂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个道理,“我对不起我老婆啊!能不能让律师转告我老婆别等我了,嫁给别人吧!”

  作为施暴者,解尚军的行为不仅给被施暴者及其家人带来灾难,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刻骨的伤害。由于解尚军的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丢掉了性命,被害人正在上高中的孩子失去了生活依靠,精神受到沉重的打击,严重影响了未来的生活道路。

  解尚军的家人在解尚军第一次刑满释放后没有放弃他,曾经试图帮助他走上正轨。他的哥哥和姐姐早几年来到北京打工,做建筑防水工作等,有比较固定的收入,经济状况还可以。为了让解尚军有个固定的生活来源,哥哥和姐姐答应他跟随他们来北京生活。但解尚军脾气自小暴躁,经常与家人发生争执,老母亲的话也听不进去。来北京后不好好干活挣钱,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发生如此严重的犯罪,家里人的心都被伤透了。

  在监室里,解尚军不停地想起过去,“我现在一夜一夜地睡不好觉,不能想这事,一想就头疼,我谁都对不起,最对不起我妈。我妈为了生我而超生,工作都丢了,我还没有好好报答她。我干了这样的事,我妈是个要强的人,今后在村里怎么抬得起头啊!”解尚军抹了把眼泪,祈求“我想见我妈一面,能不能开庭时通知我妈到庭,请求检察官别当着我妈的面公诉我‘太残忍’,我怕我妈受不了”。

  人性忏悔无法掩盖残忍

  2013年9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站在法庭上,解尚军环顾四周没有见到年迈的母亲,他知道一直娇惯他的母亲这次是不能再原谅他了。

  法庭上,解尚军的辩护律师提出:解尚军系临时起意作案,被害人的死亡超出了解尚军的主观意愿,解尚军主观恶性相对不大,认罪态度较好,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请求法庭对解尚军从轻处罚。

  但办理该案的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检察官周莉宁对此有不同意见。在刚接到案卷时,周莉宁就对案卷中证人证言、勘验笔录、尸体检验报告、被告人供述等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可以看到,被告人解尚军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其行为不计后果,是极为典型的图财害命。”解尚军不希望被害人死亡的辩解,可以说是尚有一丝人性。但更多的是可以看出解尚军避重就轻,想减轻自己的罪行,这也符合一般杀人案件罪犯的心理。

  庭审时,解尚军亲属中只有一个姐姐来到法庭旁听了案件的审理。解尚军提出希望家里能够出钱赔偿被害人家属,但家里人没有回应。

  11月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对解尚军绑架案进行了宣判,法院认为,在案证据证实解尚军以勒索钱财为目的绑架他人,并在绑架过程中使用殴打、捆绑等暴力手段,并最终导致被害人被冻死……符合我国刑法第239条第2款规定的“致被绑架人死亡”的情形,其被抓获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但考虑到其绑架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能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解尚军犯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后说法

  在提讯解尚军后,周莉宁发现在解尚军身上存在矛盾的两点:一方面表现为在犯罪时下手果断、残忍,不计后果;另一方面又在不断地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有明显的求生欲望。主要表现在一提到自己的家人就痛哭流涕,后悔不已,表示对不起亲人。对受害人的死亡也表示歉疚,表示自己并不希望被害人死亡,在绑架被害人时还购买了棉被为被害人盖上。

  周莉宁介绍,纵观全案证据,解尚军在侦查阶段曾供认其用拳头和手机击打了被害人的头面部,这与被害人尸体检验报告证明的被害人头面部有多处创伤及擦挫伤相一致。又有证言和证据表明车内留有血迹,这也足以证明解尚军使用了暴力。绑架发生在12月中旬,当天北京正下着小雪,天寒地冻,解尚军扒光被害人衣服,用胶带等物将被害人从头到脚绑得死死的并反复缠绕被害人的头面部,解尚军作为一名成年男子,应该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会致人死命。他购买棉被将被害人盖上,并不是出于什么善心怕被害人冻死,而是为了掩盖罪行怕被人发现。由于他的捆绑,使被害人无法呼救,失去了被解救的机会,在冰天雪地中渐渐被冻饿而死,可以想象被害人死亡的惨状。

  周莉宁认为:抢劫和绑架都是严重的针对不特定人群进行的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客观后果非常严重。解尚军曾因抢劫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满3年又犯绑架罪,这说明解尚军在监狱中的9年多,并没有因第一次犯罪坐牢而认真改造自我,尽管良心未泯,但犯罪的主观恶性极深,改造的可塑性很小。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女司机|被害人|绑架|冻饿
稿源: 检察日报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