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开出《旅游法》首张罚单 鼓浪屿野导被罚千元
www.ijjnews.com  海西晨报 2013-11-1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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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登岛监视“野导”
“我们将组建一支便衣队伍,暗访‘野导’违法行为,通过高科技手段对整个利益链条进行监控。”记者从鼓浪屿综合执法办获悉,一支“高配备”的秘密队伍将潜入鼓浪屿各个景点、购物场所,对“野导”拉客、欺诈游客、勾结商家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此外,鼓浪屿旅游质监所近期也将购买一台“旅游团队监管系统检查机”,这台机器与旅游部门系统联网,可以监测任何一个旅游团队登记的派团行程、导游身份照片、游客人数等信息,“我们可以通过这台机器检测出团队是否由旅行社派出、行程是否合法、导游是否将团队转手等。”
四招管住“野导”
行政拘留:公安部门根据无证导游的违法情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天以上,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刑事拘留15天以上;
开出违法罚单:旅游部门根据《旅游法》一百零二条,对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予以公告;
列入过渡黑名单:对无证导游所持假导游证、优惠过渡卡予以销毁并列入鼓浪屿客船轮渡黑名单,今后不予办理季度卡、年卡、户外运动卡、旅游年卡等包含过渡优惠性质的卡类。
将注销暂住身份:根据即将出台的《鼓浪屿户籍人口管理办法》,对在鼓浪屿暂住的外来无证导游的外口身份实施注销。
标签:鼓浪屿|旅游部|厦门|导游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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