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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了婚还秀“恩爱” 咋回事?警惕“假离婚”“人财两失”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1-03 11:34
  

  晋江新闻网11月3日讯  在办理离婚时,晋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总会对市民重申婚姻的神圣,并安排婚姻观察员试图为离婚者调解。不过,上周有一对夫妻不但打算拒绝调解,更奇怪的是,两人在领离婚证时还有说有笑,商量着晚上要吃什么。

  从10月28日到11月1日,一共有216对新人在晋江市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22对夫妻结束婚姻关系。

  时间:11月1日

  事件:离婚夫妻看上去挺“恩爱”

  “我们要离婚”,一对30岁左右的夫妻来到离婚窗口,男人一边说一边从包里掏出了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而离婚协议书很简单,就写着两人感情破裂,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

  按照惯例,工作人员要为两人安排离婚调解,可男人一下子就火了,“不用调解,我们还有事情,没时间做这些。”而一旁,女人似乎有些不知所措,拉了拉男人,让他别这么大声。工作人员原以为女人的这一举动会让男人更生气,没想到男人的情绪反而平复了下来,勉强接受调解。

  “你们为什么要离婚?”当婚姻调解员肖大姐问时,男人和女人的答案倒是挺一致,“性格不合”。可是,具体问起他们什么地方不合时,两个人却都有些支支吾吾,就是反复强调,一定要离婚。

  看着当事人如此坚定的态度,调解员肖大姐也无可奈何,只得让工作人员给这对夫妻办理离婚。这时,戏剧化的一幕出现了,估计是等待离婚证的时间有些无聊,他们忍不住交谈了起来,只听女人问道“我还没买菜呢,晚上你想吃什么”,而男人答道“去买些虾”,两人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商量起晚上的菜单来。而离婚证一到手,又是由男人收了起来。

  “这对夫妻很有可能是假离婚。”工作人员又气又无奈,每周离婚窗口都会遇到两三对疑似假离婚的夫妻,很多是为了买房。

  律师:警惕“假离婚”导致“人财两失”

  在福建省晋贤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看来,为买房暂时离婚所带来的最大问题,是假离婚搞成真离婚,导致“人财两失”。因为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夫妻双方一旦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法律上就结束了夫妻关系。一旦离婚之后有一方不同意复婚,到时财产分割不公的一方,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李律师分析指出,离婚以后常常会遇到以下情况:原来的财产划到一个人名下,新买的房子归到另一个人名下。而由于是原本商量好的“假离婚”,因此离婚当事人办理离婚时,填写涉及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相关义务等方面的协议,也都不会太用心、太计较。

  这样的情况下,一旦出现意外,“假离婚”变成真离婚的话,问题往往会变得很麻烦。如原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归一方,还是归双方。之后买的房产,虽然两人共同出钱,但具体归谁等,这些往往会引发很多随之而来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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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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