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家中独子被8厘米粗钢管穿身无法生育 索赔154万元

www.ijjnews.com   泉州网-东南早报  2013-11-02 10:41
  

4个被告 全称自己没责任

上午9时多,法院庭审此案。在5个被告中,酒店方未出庭应诉,一建公司和梅新阳委托律师出庭,弘重分公司和弘重公司也委托律师应诉。

在责任分担中,几个被告各有说法。一建公司和梅新阳认为,事故的发生系弘重分公司提供的塔吊设备不合格所致,且小任系该分公司的员工,并非一建公司和梅新阳雇佣的,一建公司和梅新阳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弘重分公司和弘重公司对一建公司和梅新阳方的说法提出反驳意见,他们的代理律师认为,小任并非弘重分公司或弘重公司雇佣的工人,且没有证据证明塔吊设备不合格,“在事故中我们也不存在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

在庭审最后阶段,法庭组织调解,因各方分歧较大,调解以失败告终。

打击巨大 失去当爸爸的权利

法院最终如何判决还是个未知数,但小任的现状,让老任一家陷入极度痛苦中。

老任说,他只有小任这么一个儿子(另有一女)。小任今年25岁,事故发生前半年才结婚,还没有孩子。“孩子的幸福才刚刚开始,却全被毁了。”老任说,“我现在每个月要从南京给儿子寄3000元生活费。”

据悉,经鉴定,小任的伤残等级达到3级,事故造成他截瘫、终身残疾,并丧失性功能和生育能力,无法传宗接代。

首页  上一页  [1]  [2] 
标签:钢管|穿身|无法|生育
稿源: 泉州网-东南早报  编辑: 杜思思杜思思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