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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帽片区进入动迁第一时段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0-23 09:43
  

  晋江新闻网10月23日讯  紫帽片区已正式进入动迁期限,其中动迁第一时间段为10月20日至11月28日,动迁第二时间段为11月29日至12月13日。

  昨日是紫帽片区进入动迁第一时段的第三天,记者了解到,全体动迁干部进一步坚定信心,自我加压,通过发动各方力量,扎实地做好群众工作;各动迁工作小组也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全力服务好签约群众;大家都在为争取第一时段签约开好头。

  昨日下午,记者在宣传系统动迁组驻地看到,许多动迁小组的办公室仍有群众前来咨询、商讨房屋补偿安置的有关情况。“此次我们宣传系统承担的任务相对比较重,有771栋,超过了整个组团四分之一的拆迁任务。”宣传系统动迁组综合组的许清源说,在提前批阶段,宣传系统通过过细群众工作,整个征迁氛围很好,系统各成建制单位你追我赶的工作态势已经出来。在接下来的第一时段,动迁组将在确保一些优惠条件保持有效的情况下,加强入户和群众沟通,多给群众解读方案,多给群众算细账,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完成动迁任务。

  政策解读

  根据《紫帽片区改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中的奖励补助办法,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腾空房屋的,可享受下列奖励和补助:

  一、按期签约腾空奖励。按可安置面积计算,提前签约及在第一时段内签约并按时腾空房屋的给予100元/平方米奖励;第二时段内签约并按时腾空房屋的给予60元/平方米奖励。低层私人自建民宅照顾购买面积、宅基地及其照顾购买面积和简易搭盖均不予奖励。

  二、自行过渡奖励。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以产权户为单位,每户给予5000元奖励。

  三、总一层房屋增加补助。按房屋补偿金额(不含附属物和土地补偿)计算,增加50%补助。

  四、自行安置补助和奖励。对于可安置面积、低层私人自建民宅照顾购买面积和宅基地照顾购买面积放弃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部分,给予1500元/平方米自行安置补助金;提前签约及在规定期限第一时段内签约的,再增加200元/平方米自行安置奖励金。被征收人不得将照顾购买面积部分选择产权调换,而将可安置面积部分选择货币补偿。

标签:紫帽片区|动迁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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