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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家庭生活”引狼入室 女儿惨遭奸淫

www.ijjnews.com   台海网  2013-10-21 11:09
  

平和一离异女原想与为人厚道的赵某同居以改善“家庭生活”,但万万没有想到,赵某竟在酒后将其14岁的女儿奸淫。日前,平和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赵某。

据悉,魏某数年前与前夫离婚后,独自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女儿的重任。今年5月份,魏某与租住其隔壁的外来务工人员云南籍赵某相识交往。经观察,魏某觉与赵某很聊得来,而且赵某为人忠厚朴实、关爱孩子。魏某考虑到单身生活的艰辛,就与赵某开始了同居生活。

同居后,赵某“不负所望”,魏某也甚觉“家庭生活”和谐美好。今年10月2日晚,刚下班回家的魏某循着哭声到女儿钟某房间,竟发现赵某正强行奸淫其女儿。魏某怒火中烧,马上制止,痛打赵某,并立即报案将赵某抓获。

标签:强奸
稿源: 台海网  编辑: 王华峰王华峰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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