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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启临时价格补贴机制 低收入群体可领补贴

www.ijjnews.com   东南网  2013-10-19 09:53
  

原标题:低收入群体可领价格补贴了 厦今年首次启动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机制

▲上月肉、禽等价格上涨,使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涨幅偏高(资料图片) 

东南网10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骆余民 通讯员 吴绍鹏/文 张向阳/图)昨日,记者从厦门市物价局获悉,厦门今年首次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临时价格补贴。这也是厦门实行新的临时价格补贴机制以来,第一次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价格补贴。

据了解,9月份,受肉、禽价格上涨,乳品、蛋、蔬菜瓜果供应量偏紧,以及旅游收费价格明显上涨的影响,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涨幅偏高,在今年首次达到临时价格补贴的启动发放条件。

根据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此前发布的统计数据,上个月,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环比上涨1%,同比上涨3.8%;低收入居民生活费用指数同比涨幅则高达5.6%。

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厦门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明确规定,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5%及以上时,政府将启动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当月度低收入价格指数低于5%时,则将停止联动,终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和失业保险金补贴。

为此,厦门市物价局会同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机制,对低收入群体发放9月份的临时价格补贴(失业保险金补贴),以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

据了解,低收入群体每人每月临时价格补贴标准,将根据当年最高档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乘以低收入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得出价格补贴的金额;失业保险金补贴标准则是——根据当年最高档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低收入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计算尾数不足1元的,进整为1元。

目前,相关政府部门正在对具体的补贴金额进行测算,并会在第一时间将价格补贴发给低收入群体。 

标签:临时 时价 价格补贴 低收入 群体
稿源: 东南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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