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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安置户幸福回迁 晋江在行动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0-13 10:40
  

  晋江出新规减轻安置群众压力

  今年,梅岭组团、青阳组团陈村片区、双龙路和世纪大道拓改工程安置房项目都将陆续迎来交房回迁。未来几年,池店、城北等八大组团,以及罗裳、博览、鞋都、紫帽和梅庭等五大片区改造项目,也都将陆续迎来集中回迁安置。

  为此,早在今年4月份,晋江市政府就专门出台《晋江市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试行两年。《规定》在保障规范物业管理的同时,也在各方面减轻了安置群众的压力。

  镇(街道)具体负责辖区内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将安置小区作为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及矛盾调处工作。

  社区(村)应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公共管理服务范畴,参与小区秩序维护、物业费收取等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引导安置户接受物业有偿服务意识,参与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监管、考评工作;引导安置户集中居住,整合剩余房源发展房东经济。

  业主委员会(小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督促业主自觉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义务,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协助社区做好相关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应全面履行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接受市、镇(街道)、社区(村)、业主委员会及业主的监督,协助社区积极开展活动,定期将小区住户信息反馈给社区,协助做好综治、安全等工作。

  镇街试新招安置小区将更宜居

  《规定》的出台,给晋江各镇(街道)在管理安置小区的问题上指明了方向,并借此纷纷创新尝试各种新的管理模式。

  7月份,灵源街道安置房办组织回迁安置的社区两委成员、老人协会会长及回迁户代表参与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社区居民代表一行五十余人实地参观考察了回迁安置小区4家备选物业公司的其他实际运行楼盘,详细了解应聘物业公司的整体实力、管理流程、管理规范程度、业绩、信誉等情况,以新的方式让回迁户自主“相亲”选物业。

  8月份,梅岭街道也创新物业选聘“五步工作法”,在一个月内,为区域内17个安置房小区选聘10家优质物业服务公司,并同步建立街道、社区、小区管委会、物业公司“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为实现安置群众“幸福回迁”奠定基础。

  以往物业公司都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聘请,与村委会是两个不同的单位,关系并不紧密。如今,池店镇作为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村委会也将介入小区物业管理,发挥其管理和服务的功能。有专业的物业公司提供标准化服务,又有村委会对村民的行为加以约束,物业管理理顺了,村、物业、业主的沟通也会增强,关系也将更融洽。目前已交房的“滨江一期”已经采取新的物业管理方式,相信会有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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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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