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国内国际 >>正文

首个老年节探望父母成难题 网友呼吁放假

www.ijjnews.com   中国新闻网  2013-10-13 09:50
  

综合报道 10月13日(农历九月初九)是中国民间传统节日重阳节,恰恰也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出台以来的首个法定“老年节”,这也为今年的重阳节带来了超乎往年的关注。

近日,全国假日办就放假安排向社会征集意见,不少网友趁势建议将重阳节定为法定假日,让子女陪陪老人,方能更好的实现“重阳敬老”的意义。专家则表示,重阳放假仅是一个形式,关键在于提醒全社会形成敬老尊老的传统,弘扬重阳节的文化内涵。

重阳节形成于战国 为传统祭祖节日

重阳节是杂糅多种民俗为一体而形成的汉族传统节日。庆祝重阳节一般会全家团聚,出游赏景、观赏菊花、遍插茱萸、吃重阳糕等活动。

重阳节又称“登高节”,源头可追溯到先秦之前,屈原的《远游》诗中,就有“集重阳入帝官兮”之句。同时,它也是中国传统四大祭祖的节日之一。《吕氏春秋》记载:“(九月)命家宰,农事备收,举五种之要。藏帝籍之收于神仓,祗敬必饬。”“是日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可见当时已有在秋九月农作物丰收之时祭飨天帝、祭祖,以谢天帝、祖先恩德的活动。

至唐代,重阳被正式定为民间节日,当时宫廷、民间同贺重阳节,并且在节日期间进行各种各样的活动,全家必倾室而出,所有亲人都要一起登高“避灾”,插茱萸、赏菊花。此后历朝历代沿袭下来,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

为了倡导全社会树立尊老、敬老的风气,弘扬传统民俗文化,中国政府在1989年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老人节”、“敬老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12月28日表决通过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亦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老年节探望父母成难题 网友呼吁放假

将每年农历九月初九定为老年节,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及弘扬传统文化的愿望,然而,随着现代人工作的繁忙,亲情的淡薄,对于不少老年人来说,与子女登高过重阳逐渐成为一种奢望。

除了“常回家看看”已入法,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用人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有媒体调查,大部分年轻人愿意回家过节,但老年节并非法定假日,许多人忙于上班无法陪伴父母。

近日,全国假日办正就“是否调整现有放假安排”征求意见,据媒体报道,近7成网友对现有放假安排不满意。众多网友呼吁,可将老年节(重阳节)升格为法定假日,多给年轻人一个探望父母的机会,让“重阳敬老”名副其实。在某外企工作的赵女士也表示,平时工作太忙,如果不放假很难陪伴老人过节。

有专家表示赞同网友提议。专家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前很多过节的方式或许已太合时宜。但一些积极的、带有中华文化特质的过节方式日渐消失也是一种遗憾。虽然现在过节可通过网络或电话表达问候,但那种全解团聚的其乐融融的亲情感受,不是电话能够传递的。

专家:关键在营造全民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

或许是由于现代化的节奏加快,金钱与功利的影响逐渐加大,传统“大家庭”文化的影响力逐渐变小,目前人们对孝道、“团聚”确实不如以前看重,过节逐渐变得有名无实。

节日的形式固然重要,但节日中蕴藏着的中华文化的基因更不能忽略。早在重阳节被定为老年节之前,为突出“孝亲敬老”的主题,知名学者李汉秋曾提议将重阳节兼为中华父亲节,继承和弘扬中华慈孝文化。他说,中国的传统节日是教化的良好载体,但一般都是综合性的,现代社会分工很细,需要有表达单项人伦感情的节日。

北京民俗学会秘书长、民俗专家高巍在接受北京晨报记者采访时也说,应让节日唤起敬老传统,因此,主题要跟更广大的人群结合才能体现出大家在节气变化中的基本诉求,让大家去参与,体会节日的魅力。

有专家则认为,重阳节反映的是中国人对于阖家团圆、充满亲情的生活状态的崇尚与追求,未必一定“登高”或“买糕”,放假,也只是一种形式,将重阳节改为老年节,关键在于要让现代人知道这是一个敬老的节日,提醒子女履行孝道,懂得“孝”在中华文化中的分量,营造全民感恩、爱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上官云

标签:重阳节|老年人
稿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杜思思杜思思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