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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男孩商场流浪了10天”续 小阳想跟热心人士一起过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10-10 10:08
  

  晋江新闻网10月10日讯   昨天,本网报道了13岁男孩小阳遭养父遗弃,在SM广场流浪一事。当晚,小阳打电话给张女士,称想到她那儿去。张女士表示,愿意为小阳提供生活费,每周末,接小阳回“家”,让他感受家庭的温暖。

  昨天记者到救助站时,小阳又跑出去了,“早上六点多就走了,可能又跑去SM附近玩耍。”工作人员很无奈。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上小阳的养父黄革龙。“送回来也没用,这孩子吵得要死,我不会要。”黄革龙十分坚定,父子俩半年没见面,养父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在他看来,不乖、非亲生是拒绝小阳的理由。“三四年前,她妈妈就走了,她也不要孩子。”黄革龙说,小阳生母走后,两人再没联系。在黄革龙提供的户口本上,他和小阳的关系明确为“父子”。

  8日晚上,小阳打电话给帮助他的张女士。“他说想到我这儿来。”张黎娜说,分别前,她留了电话,当晚,小阳说,想去她那儿上课。张黎娜从事美式英语培训,她希望,小阳回到传统课堂。“如果孩子继续学习,我愿意每月资助生活费,周末把孩子接到家里来,和我们一起生活,有家庭的温暖。”张黎娜说,她曾在贵州、重庆等地支教,工作中常和孩子接触,小阳的经历和行为举止,她能多一分理解。 “孩子不能适应制式的生活环境,容易和同伴发生冲突。”晋江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陈红燕说,小阳在情感缺失的环境中成长,脱离父亲后,小阳习惯松散、自由的生活,无法适应约束的环境。

  律师:小阳父亲涉嫌遗弃

  “就目前情况来看,小阳的父亲有遗弃行为。”福建侨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少林表示,遗弃行为情节恶劣,则构成犯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遗弃行为情节恶劣指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被遗弃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等等。(记者_林雅萍)

标签:流浪|遗弃|养父|热心人士
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李华燕李华燕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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