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晋江新闻网>>新闻中心>> 闽南要闻 >>正文

男子因外遇净身出户却遭劈腿 心有不甘柴刀砍死情人

www.ijjnews.com   来源:闽南网  2013-09-28 11:51
  

闽南网9月28日讯 因外遇离婚,净身出户,不想相好7年的情人又结新欢,履劝不听;而自己因她,妻离子散,人财两空,他一怒之下砍杀情人。昨日,南靖检察院以吴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报送漳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已50岁的吴某,是南靖县金山镇一农民,早年做点小生意,颇有积蓄;后与同镇陈某长期保持男女关系,7年前,吴某与结发妻子离婚,净身出户。

陈某嗜赌,吴某经常支援其赌资。但今年春节后,吴某发现,陈某开始有意疏远自己,并发现她与另一名男子林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此,吴某多次与陈某发生矛盾,要求陈某离开新欢林某。陈某不听,反而多次辱骂吴某。

吴某心想,7年来在陈某身上花了20多万,还为了她净身出户,现在却家财两失,落得如此下场。他心有不甘,准备一把柴刀伺机杀害陈某。今年7月8日20时许,吴某独自一人驾驶摩托车,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柴刀,行驶至国道319线南靖县金山镇路段。此时,陈某正独自一人走来,吴某便在一家摩托车维修店门口的树下,躲了起来。待陈某走近时,他手持柴刀冲到陈某面前,朝她的头部猛砍一刀,致陈某当即受伤倒地。

正在这时,林某骑着摩托车向他们开来。因害怕陈某呼救,吴某又向她的头部、身上各处砍去,致其当场死亡。事后,身上仅有1元钱的吴某,还顺手拿走陈某身上316元现金及手机一部,后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次日凌晨1点,吴某被警方抓获。(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庄丽容)

标签:劈腿|砍死情人
稿源: 来源:闽南网  编辑: 杜思思杜思思 [打印]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
你至少需要输入 5 个字    昵称:       
晋江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晋江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 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的媒体、网站,应在授权 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晋江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非晋江新闻网或晋江经济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 信息,繁荣发展互联网行业,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 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晋江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本网联系。电话:0595-86170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