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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全国首创 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也能评职称

www.ijjnews.com   晋江新闻网  2013-09-28 11:18
  

  晋江新闻网9月28日讯 记者从25日召开的晋江市委常委(扩大)会上了解到,晋江市将在全国首创试行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职称评聘管理制度,争取经过5年的努力,评聘一支200人左右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推动非公党建工作持续走前列。

  根据会议研究通过的《晋江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职称评聘管理办法(试行)》,评聘对象为在晋江市非公企业党组织中担任书记、副书记或直接从事党务工作的党员,直接或推动发挥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牵头协调、示范引领、联系群众等五方面作用。职称分为初级党务工作者、四级党务工作者、三级党务工作者、二级党务工作者和一级党务工作者等五个职级。其中,初级党务工作者作为评审四、三、二、一级职称对象的来源。

  实行评审和聘用相分离制度,包括初级党务工作者聘用职数100个,四级党务工作者聘用职数50个、三级党务工作者聘用职数30个,二级党务工作者聘用职数15个,一级党务工作者聘用职数5个。

  待遇方面,具有职称的党务工作者在晋江市连续缴交社保或提供个人纳税证明的,相应给予每人每月300元、500元、800元、1200元和2000元工作津贴。值得一提的是,取得职称期间离岗的,且取得职称期间所在党组织或个人获得县处级及以上相关表彰,还可申请离岗津贴,根据年审合格年限不同,可获得每年400元~800元不等的离岗津贴。

  不仅如此,评先评优也将优先考虑,并且在聘的一级或二级党务工作者可在晋江落户,家属户口可随迁,子女可分别享受晋江市第三类、第四类优秀人才子女入学相应政策待遇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办法》一并适用于社会组织党组织,由主管部门负责推荐、年审、考核等相关工作,《晋江市市聘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会上,晋江市委书记陈荣法要求,非公企业党建引入职称评聘在全国属首创,要争取创出特色、创出经验;要进一步简化评聘程序,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总结宣传,继续保持非公党建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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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晋江新闻网  编辑: 杜思思杜思思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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